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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通局〔2009〕103号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
为全面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扎实有效开展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省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局制订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从保护下一代健康成长、净化社会环境、推动手机网络产业健康发展出发,抓住业务推广渠道、手机网站内容接入、服务器层层转租、手机代收费和涉黄网站域名变换等关键环节,通过全面清理、落实整改、健全机制三阶段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手机涉黄网站的发现处置机制,做好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基础工作,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全面清理、重点整治、落实责任(2009年12月25日—12月31日)
本阶段要求相关主体快速反应,排查问题,重拳出击,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初见成效。
1.排查手机涉黄重点环节,全面清理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各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清理检查。重点清理业务推广渠道中业务合作伙伴、合作方式、业务推广模式和网络连接方式存在的问题;清理手机网站内容接入环节中未备案接入、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不落实、违法网站不能及时切断和接入网站含有涉黄信息的问题;服务器层层转租的问题;手机上网违规代收费和手机涉黄网站转换域名逃避整治等问题。
2.重点整治清理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必须清理自身和合作经营的业务推广渠道和代收费环节,有涉黄的立即停止合作;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应当在12月25日前召开下级接入服务商管理会议,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5号令)要求,清理层层转租问题;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应当全面排查所接入的网站,对未获得经营许可或未备案网站,一律停止其接入,并负责做好合法用户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发现有明显涉黄的,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和省通信管理局报告。
3.落实相关主体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责任制考核和检查
各相关企业要对各项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检查,修订完善。全面检查各项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违规业务的,一律终止合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所属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追究责任;对明知故犯,参与授意手机淫秽色情传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省通信管理局将对违规企业严格执法,对拒不执行管理规定,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屡纠屡犯的,要严肃处罚、严厉惩治。
4.严格落实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在网络建设、业务开办、配合监管和突发信息安全事件处置等各环节的信息安全责任,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完善省、地市两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保障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在新业务研发、上线、运营等关键环节建立实施信息安全评估制度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向我局报告。
5.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省通信管理局公布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鼓励用户举报,强化社会监督。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手机淫秽色情信息举报受理办法,规范举报受理和处理流程,提高对举报信息的核实能力;要畅通渠道,积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对违法网站进行处置;要加强对举报信息的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各相关企业要提出整改方案:整改目标要明确,整改措施要具体,时间进度要确定,资金、组织、人员、任务和责任要落实。12月31日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将清理情况、整改方案、省、市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第二阶段:落实方案,强化手段,抓好整改(2010年1月1日-9月30日)
各相关企业要落实第一阶段所制定的整改方案,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1.落实基础电信企业领导人问责制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信息安全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信息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市级公司负责人是当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对于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被省通信管理局通报批评的,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应当追究其信息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对于整改不力、屡改屡犯、故意违规的,省通信管理局通报批评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人,并函告其上级公司追究该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2.深入整治业务推广渠道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业务推广环节的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对业务推广渠道中业务合作伙伴的建立、合作内容的规范、合作问题的发现与监督、业务推广模式的实现和网络连接方式的技术细节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妥善处理好规范措施与业务发展、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关系。二是明确责任,督促检查。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层层排查下属各级公司推广业务活动,逐一清查业务推广渠道的信息服务、业务链接、广告投放等主要环节,定期检查合作伙伴的业务推广行为和模式,确保业务推广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立即暂停合作,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不能有效控制业务推广渠道的,立即停止合作。
3.切实落实网站接入责任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接入服务单位要对网站接入环节进行全面整改。一是接入服务单位必须持证经营,所接入的网站必须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违反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要与所提供接入服务的网站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未签订协议的立即补签,已签协议但协议内容不完善的立即重签,不签协议擅自提供接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对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提出切断网站接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切断。四是要对接入的网站进行全面、有效的日常监测,对发现明显属于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的,要立即停止接入和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于无法判定的涉嫌违规内容,要暂停接入,保存有关记录,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做出最终处理。
4.严格清理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接入服务单位要全面整改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
一是2010年1月30日前,要完成内部接入资源层层转租问题的排查,全面检查用户接入资源的在用情况,发现再转租行为的,立即停止租用合同并收回接入资源;二是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重点清理电信资源租用合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治电信资源再次转租行为;三是做好转租接入资源收回后用户的善后工作,避免影响合法用户的正常使用;四是要制定有关接入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将接入资源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五是对擅自转租接入资源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彻底杜绝接入资源层层转租现象。
5.严格规范手机上网代收费
2010年6月30日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完成手机代收费环节的整改。一是整改手机代收费内容涉黄问题中暴露的代收费协议规范、日常拨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二是严格规范落实代收费流程,存在违规的立即停止;三是不具备代收费有效管控手段和能力的,不得提供代收费服务。
6.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接入服务单位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站代为备案和备案信息审核工作,在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请前,要对网站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核,并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证明。省通信管理局以此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发现未执行当面核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严肃处理。对已接入的网站,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要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在2010年9月前完成全部接入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2010年3月底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要完成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系统的连接。
7.完善手机用户信息登记工作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鼓励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和补登记,逐步提高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比例。
8.全面实行黑名单企业联动管理制度
各相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的黑名单管理要覆盖所有业务推广渠道、接入服务单位、接入资源租用者和使用者,接入服务单位的黑名单管理要覆盖所有接入网站、接入资源使用者。各相关企业要实行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处置联动。对于列入黑名单者,各相关企业一律不得再与其合作。
9.完善跨省协同处置机制
省通信管理局加强属地网站管理,对违法违规的接入服务商、涉黄网站,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进一步加强跨省管理工作联动,实行网站管理信息共享和涉黄网站执法处置联动工作机制。
10.进一步强化手段建设
建立手机网站内容拨测系统。2010年6月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建立手机网站拨测系统,定期对网站内容和业务推广渠道等进行拨测。
加快WAP网关加装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和过滤手段试点。2010年1月底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核清现有WAP网关数量报省通信管理局。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出台的WAP网关淫秽色情违法信息过滤技术标准,2010年6月底完成WAP网关试点建设淫秽色情违法信息发现和过滤系统工作,原则上,2010年底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不得再新建WAP网关。
完善用户移动上网日志留存。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用户移动上网日志留存制度。省通信管理局适时会同公安等部门对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落实用户移动上网日志留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阶段,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全面检查所属企业以及所接入的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企业等的整改落实情况。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商等相关单位要每月上报整改情况,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出台新举措等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将建立整改巡查、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检查督导企业落实整改方案。
(三)第三阶段: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提升管理(2010年10月1日—12月31日)
1.深化企业监测体系建设
2010年11月30日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提升日常监测系统的能力。增强针对新业务形态、网络突发流量、接入轨迹、协议类型等的数据监测功能,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和处置。
2.完善企业资源管理平台建设
2010年11月30日前,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接入服务单位要建成接入资源企业管理平台,动态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做到接入资源全面可溯源;实时记录接入资源的持有数量及其使用、出租、转让等情况,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
3.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2010年10月初,省通信管理局开展《基础电信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建立健全基础电信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日常监测和考核机制。二是省通信管理局加强与省内相关部门的工作协作,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4.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管理措施建议
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积极开展手机浏览器、手机搜索引擎、网站链接等问题的研究,提出管理措施建议。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积极参与并给予支持配合。
本阶段,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商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总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于2010年12月1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省通信管理局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领导工作由河南省电信行业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络信息安全处。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组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委、省政府的各项要求及有关对外协调工作,研究部署全省电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组织督促检查,负责协调配合省内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和对外协调工作。
2.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分别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与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协调、联系机制,明确联系人,并根据总体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并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全省电信业必须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管理和发展并重,积极主动地行动起来,下大力气整治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切实净化我省手机网络环境。
(二)各负其责,认真部署实施相关工作,务求实效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企业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工作,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订并组织实施本企业具体落实方案。要加大对下属企业和接入的接入服务单位、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于第一阶段的每周一,第二阶段的每月3日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作简报形式通报全行业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并于每月5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形成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的强大声势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接入服务单位要在省通信管理局统一协调下,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意义和取得的工作成果,积极宣传电信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通信需求方面的成就,展示行业良好形象。要在门户网站开辟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专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用户积极举报违法网站和违法经营行为,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专项行动期间,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下属单位的督办、指导工作。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加强巡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企业,及时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出处:http://www.hca.gov.cn/detail.htm?id=ABC000000000000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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